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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分手,當然~~不快樂。

就算被甩的人罪該萬死,活該他被甩,提出分手要求的人也許會覺得輕鬆,但剛開始一定不快樂。因為人在一起久了,總會有感情,已經是一種習慣了,縱使你那麼的愛他,不由自主的還是會想到他,還會想跟那個「賤男人」連絡,要說你犯賤也好,自討苦吃也好,這都是人之常情。一想到你的心被糟蹋了那麼長的一段時間,真為你感到心疼!反正遲早都要說出分手這兩個字,何必要拖到最後一刻兩個人都不耐煩才說再見!唉呀!早死早超生下一個男朋友會美好.......


你告訴我,分手後不快樂,心好痛.....理所當然的,想讓你知道~不要怪自己,也不必強顏歡笑,找些事,把過去被他佔據的空缺生活樂趣補起來。已經決定不要的,把他丟到資源回收筒中吧!。表現你的氣度,當個最有氣度的情人,是希望他和自己分手後,可以過得好,比和自己在一起更好。一直回想過往只不過是在延長自己不快樂的時光,把他當二手衣吧!如果別人穿了好看,你就不要強調那件衣服曾經是你的,別人穿了好看,你穿未必適合。看了別人穿了自己原來的衣服,也是很好看,應該打從心裡為他熱烈鼓掌。連分手也要有環保概念哦!


這只是人生的一種歷練,經驗多了也就能很自在的面對,感情的過程不見得都是要公主與王子的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 離開了,就放下,分手要快樂哦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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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紅色雨傘節出没!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